电线电缆新版标准已经替代了“旧版标准”,并整合了《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》(编号:cnca-01c-002:2007)附件6和附件7(以下简称“实施规则附件”)的产品。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,依据《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认科联[2005]18号)和《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》(认监委2012年第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电线电缆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:
1、对于已按旧版标准和实施规则附件获证的产品,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,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,必要时需送样检测,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,完成新版标准证书转换工作。申请认证证书转换时,每个单元至少提供一个型号(仅指jb/t8734.1~5-2012标准中的型号产品)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试验报告,可免除送样检验,否则应按表1的要求送一件样品至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。
2、旧版标准和实施规则附件的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4年4月1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,我中心将予以暂停;2014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,我中心将撤销其旧版认证证书。
3、对于本公告生效之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